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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当前栏目在学校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的总体指导下,紧密结合质量保障体系各子系统的具体要求,构建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1.形成4+X教育教学检查制度。一是开展教学运行集中检查。学期初做好开课前的准备开展“备课—听课—评课—审课”活动;学期中做好开课中的督导教学(督导)委员会巡课、听课;学期末做好结课后的反思与评定,从“教学常规、教学质量、教学研究、教学获奖”等方面开展综合评定。二是开展教学效果检查,主要检查试卷质量和命题是否符合教学大纲要求,阅卷、记分是否规范等。三是开展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检查,包括毕业生选题情况、开题报告、中期检查、答辩检查和质量抽查等。四是开展实习工作检查,主要对实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视检查。X项检查主要对包括学校质量保障体系在内的各专项检查。
2.构建教育教学质量反馈与改进机制。教育教学质量反馈与改进系统主要由教学院长、教学督导委员会和学生科构成。教学院长定期召开教育教学工作例会,通报教学情况,及时发布教学质量信息。对教学过程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教研室和个人,并就解决方案及时通报。教学院长将反馈与改进措施在院务委员会上予以通告。通过反馈与改进,构建“信息采集 → 信息分析 → 分级预警 → 定向反馈 → 改进实施 → 效果检验”闭环式的教育教学反馈与改进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