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借阅规则
一、读者须持本人的“借阅证”(一卡通或电子借阅证)在书库入口处打卡确认身份,入库后应遵守有关规章制度,举止文明,爱护图书资料及公共设施。
二、库内图书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排序,图书资料查询讲究技巧,图书资料借阅有严格手续,读者入库前要对《中图法》大类略有了解。
三、请将书包放在指定位置上,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以免丢失。
四、读者选书时请保持书架的整齐、有序,阅读后如不外借请放回原处,或移交工作人员处理。读者离开要走检测仪通道,如遇检测仪报警,应主动接受工作人员检查。
五、读者应按规定数量借书,不能超借。本校学生每次最多借阅10册,借期30天;教职工每次最多借阅20册,借期60天。实属必要,可办续借手续一次,期限30天。寒暑假期间到期书刊,图书馆系统会自动将还书期限调至开学后第二周,假期中不计算逾期滞纳金。
六、期刊、报纸、工具特藏书,可凭证阅览,概不外借。
七、借书时如发现破损、圈点、批注、污染等情况,应向管理人员声明。
八、借出之各种书刊,如遇教学、科研方面急需,不论书在何人手中,是否到期,图书馆均有权随时收回。
九、请爱护并保持馆内的环境卫生,爱护各种设施。
十、进入书库及阅览区,禁止大声喧哗,自觉将手机调至震动。
十一、读者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有问题可提出咨询。对协助维护书库纪律、纠正违章行为的读者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