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快速响应、妥善处置学院实验室、实训场地各类突发安全事件,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健全分级响应、协同处置工作机制,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害、财产损失与环境危害,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校园财产安全,维持实验教学有序开展。本预案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原则编制。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教育学院全部实验室及配套区域,覆盖院内教职工、学生、实验管理员、参观人员;火灾、治安、设备故障、公共卫生、自然灾害、实验操作伤害等各类安全突发事件,均遵照本预案处置。
第三条 预案衔接
本预案为通用综合应急预案,院内《消防应急预案》为火灾专项处置细则;综合预案与专项预案条款冲突时,火灾处置以专项消防预案为准,其余突发事件执行本预案。
第二章 突发事件分类
火灾爆炸类:线路短路、设备充电、杂物、违规用电、易燃耗材引发起火、爆燃等事故。
治安突发事件类:器材财物失窃、人员冲突斗殴、无关人员强行闯入、蓄意破坏设施等。
设备安全事故类:计算机、灯光音响、投影、五线谱电教板、指法采集器等故障瘫痪、漏电、设备碎裂伤人、数据损毁。
实验操作伤害类:触电、器械划伤、磕碰、耗材灼伤、设备倾倒伤人等实验室常见人身伤害。
公共卫生事件类:场所内传染病聚集、群体性身体不适、异味污染、消杀防护异常等。
自然灾害类:地震、暴雨洪涝、雷电、大风等造成场地损毁、设施故障、人员被困。
第三章 应急组织机构、分工及人员动态管理
第四条 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学院院长
副组长:分管实验室副院长、分管安全副院长
责任人:实验教学中心主任
成 员:专职安全管理员、各教研室负责人、全体实验授课教师、值班人员
第五条 组织架构与专项小组职责
指挥组(学院院长)
统筹现场救援、人员调度、对外上报、对外联络,下达应急处置、疏散、停工指令,事故后牵头调查复盘。
抢险救护组(实验教学中心主任、专职安全管理员)
开展初期火情扑救、伤员急救、切断危险源、隔离危险区域,携带急救箱、消防器材开展现场处置。
疏散引导组(各教研室负责人、实验教师)
负责师生有序撤离、清点人数、引导至指定安全集合点,帮扶行动不便人员,禁止人员折返危险区域。
联络上报组(分管安全副院长)
第一时间拨打外部救援电话,同步上报学院、学校保卫处、校医院,留存事件全过程记录、影像资料。
后勤保障组(分管实验室副院长)
管理应急物资、消防器材、场地钥匙,灾后开展设备防护、场地消杀、物资清点、抢修对接。
第六条 人员动态更新机制
领导小组及各专项小组人员发生岗位调动、离职、轮岗的,实验教学中心须在2个工作日内更新名单、重新发布预案并归档,同步更新应急联络表。
第七条 应急联系电话
外部救援:火警 119、匪警 110、急救 120
第四章 事前预防管控要求
常态化开展危险源排查,建立风险台账,结合《实验室风险评估制度》每学期开展全面风险评估,高风险点位重点备案管控。
规范易燃耗材、电器设备存储使用,实验场地全面禁烟;每日离室前切断电总开关。
每月全覆盖检查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疏散标识,失效器材及时报备更换并留存检查记录。
规范设备操作流程,实验课前开展安全提示,严禁私拉乱接线路、超负荷用电、违规改装设备。
健全实验室钥匙管理制度,非工作时段场地封闭。
定期组织全员应急培训、应急演练,普及避险、自救、互救知识。
第五章 各类突发事件处置流程
(一)火灾、爆炸事故处置
火情发现人第一时间大声示警,立即切断事发区域电源,同步上报现场责任人。
快速判断起火物质:纸张等固体可燃物可用清水扑救;档案、电教设备、带电设备优先使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用水、泡沫直接扑救带电设备。
抢险组利用就近消防器材开展初期灭火,疏散引导组组织人员沿疏散路线撤离至室外固定集合点,逐一点名核对人员。
火势无法控制时,联络组立即拨打119,清晰告知地址、起火物资、有无人员被困,并安排人员在校门口引导消防车。
划定危险隔离区,禁止无关人员围观、折返。
(二)治安突发事件处置
发生盗窃、斗殴、恶意破坏、外来人员闯入,当事人第一时间上报应急工作组,保护现场,不随意触碰、移动证物。
出现人员受伤,立即开展基础急救并拨打120;事态难以控制时联络组拨打110 报警。
调取监控留存证据,工作组同步开展内部排查;公安到场后配合取证、登记损失财物。
(三)设备安全事故(含触电、设备伤人)
发生设备短路、漏电、碎裂、倾倒伤人,立即关停设备总电源,制止其他人靠近故障设备。
有人员磕碰、触电、划伤,救护组使用急救箱开展包扎、心肺复苏等基础处置,重伤人员立即送医。
隔离故障设备,设置警示标识,防止二次事故;同步记录设备故障现象、损坏情况,联系设备厂商维修。
(四)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出现多人身体不适、传染病疑似病例,立即封闭涉事实验场地,上报领导小组与校医院。
对实验室、走廊、卫生间等高频区域定时消杀,保持开窗通风。
严控外来人员进出,减少人员聚集,出现发热、呕吐等症状人员立即隔离并送医。
(五)自然灾害处置
收到地震、暴雨、大风预警,提前关闭大功率设备、加固易倾倒器材。
灾害突发时,组织人员就近避险;险情稳定后有序疏散至安全区域,清点人员有无受伤、被困。
灾害结束后全面排查线路、设备、墙体安全,确认无坍塌、漏电隐患后方可恢复使用。
第六章 应急综合保障
物资保障:实验教学中心统一配置急救箱、灭火器、防护手套、等,建立物资台账,每学期末盘点、及时补充更换。
巡查保障
工作日:实验室管理员每日对场地、设备、消防设施巡回检查;
周末、寒暑假:值班人员定时巡查,完整填写《齐鲁理工学院实验室安全日检记录表》,发现隐患立即处置上报。
培训演练保障: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综合应急演练,每年开展1次消防专项演练;演练后形成总结报告,梳理短板并落实整改。
档案保障:应急联络表、演练记录、物资台账、事故处置材料统一归档。
第七章 后期善后处置
现场管控:事故处置完毕后划定警戒区域,保护事故现场,未经领导小组许可不得清理、挪动物品。
损失统计与人员善后:统计设备、物资损毁情况,跟进受伤人员治疗,同步对接学校相关部门报备财产损失。
事故调查追责:领导小组成立专项调查组,查明事故成因,区分管理责任、操作责任,依据《实验室奖惩制度》开展追责。
整改与警示教育:针对事故暴露隐患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复查销号;组织全体实验人员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更新风险管控措施。
第八章 附则
本预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安全管理文件及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实验室风险评估制度》执行。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由教育学院实验教学中心负责解释,每年结合演练、上级安全要求修订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