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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残疾大学生辅助器具适配助学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16 09:52   浏览量:

为更好地帮助残疾大学生克服障碍、改善功能,顺利适应高校学习和生活,省残联和省教育厅决定开展辅助器具适配助学行动,为残疾大学生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我校积极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及适配标准

服务对象为在我校就读的持有残疾人证的本专科大学生。残疾大学生在当地残联适配过辅助器具,且该辅助器具还在使用年限内的,不在适配的范围。

由省辅具中心和各市残联统一为有辅助器具适配需求的残疾大学生适配轮椅、助行器、助视器、助听器、假肢矫形器等基本型辅助器具,以便利残疾大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为适配标准。假肢矫形器由省辅具中心统一招标适配指定型号,免费适配。

二、行动步骤

(一)需求调查和信息统计。

各学院负责统计有辅助器具需求的残疾大学生信息,填写《山东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申请审批表》(见附件 1)、《山东省残疾大学生辅助器具适配需求汇总表》(见附件 2),于9 月 25日前将相关信息报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初始评估和适配服务。

省辅具中心收到高校的统计信息后,分配任务量,由省辅具中心和各市残联共同实施评估适配。

省辅具中心和各市残联于收到适配大学生信息后 1 个月内, 参考残疾大学生本人意愿,依据相关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于今年的 12月10日之前完成评估适配工作。

我校就读残疾大学生原则上由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机构到高校集中实施适配。

(三)持续跟踪及后续服务。

提供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的机构负责持续跟踪残疾大学生辅助器具使用情况,安排并监督做好后续服务。

三、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残疾大学生辅助器具适配助学行动,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通知》要求,做好此项工作宣传动员。

(二)各学院要做好服务信息统计,填写《山东省残疾大学生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汇总表》(见附件3),以便于及时录入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系统。

 

 

                          齐鲁理工学院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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