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学生 转为社会考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30 07:51

各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课程考核试点)的同学:

注册时间为2019年11月份的考生,截止到2024年12月底,注册时间已满5年。根据《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改革试点方案》(鲁教考委〔2012〕2号)规定,注册满5年仍未毕业的同学,将按社会考生对待,考籍档案转入考生欲转入的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届时,学校将无法继续组织实践课程考核等相关工作,同学们按照原准考证号报名参加考即可。

学校秉承以学生为本,将继续不遗余力地关注和支持同学们继续完成学业并顺利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为此,继续教育学院已专门部署了服务团队,持续为同学们提供全面服务,如有关于报名、考试、毕业等事宜的咨询需求,欢迎随时向继续教育学院咨询。

祝同学们学业有成、顺利毕业。

继续教育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问题解答联系方式:0531-85592586,0531-85592578。

 

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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