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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理工学院2020-2021学年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方案

时间:2021-12-15 08:52点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教育引导学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齐鲁文化孕育下的优秀学子,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营造青年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良好环境,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齐鲁理工学院关于评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办法》规定,结合2020-2021学年实际,特制定本评选方案:

一、成立评选领导小组

 长:赵庆勇  李照

副组长:王  冲  高  阳

 员:闫方亮  韩衍顺  史  雪    张 跃  赵丰年 刘  振  孟妹  

 辉  韩  震  尚均林  孔庆源  王鹏

二、评选范围及时间

评选范围:我校2018、2019、2020级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

评选时间:2021年12月15日—12月24日。

三、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

(一)先进个人

根据《齐鲁理工学院关于评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办法》和《齐鲁理工学院学生养成教育考核办法》要求,各学院分别按本单位参评人数3%和1.5%的比例推荐校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二)先进班集体

各学院根据《齐鲁理工学院关于评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办法》相关要求,各学院按本单位参评班级8%的比例推荐“先进班集体”。

(三)退役复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各学院在正常推荐指标外,单列指标面向退役复学学生推荐“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数分别不超过各学院退役复学学生的15%。

四、评选条件

(一) 优秀学生

1.思想品德方面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具有奉献精神。

2)坚持原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注重道德品质修养,作风正派。

3)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无宗教信仰,不参加不组织任何宗教活动或法轮功等非法邪教组织。

4)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勤俭节约,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校风学风建设积极贡献力量。

2.学习成绩方面

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刻苦,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习成绩占年级学生排名的15%以内(在省级及以上各项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荣誉的,学习成绩占年级学生排名的可放宽至30%以内),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和考试作弊行为。

2)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积极投身社会实践。

3.身体素质方面

经常锻炼身体,积极参加体育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心理素质、和良好的卫生习惯,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到优秀。

4.养成教育考核得分85分及以上。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校级“优秀学生”:

1)学年内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2)学年内有无故旷课现象者;

3)学年内所修课程有补考或重修者;

4)有其他不适合评为“优秀学生”行为者。

 (二) 优秀学生干部

1.思想品德方面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并起模范带头作用。

2)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校园文明建设,有较高的文明素质,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3)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无宗教信仰,不参加不组织任何宗教活动以及法轮功等非法邪教组织。

4)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爱护公物,讲究卫生,积极参加公益劳动。

2.学习方面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刻苦,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占年级学生排名的30%以内(在省级及以上各项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荣誉的,学习成绩占年级学生排名的可放宽至50%以内),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和考试作弊行为。

3.工作方面

1)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职,积极参与和组织各项集体生活,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开展管理工作;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热心为集体、为同学服务,有高度的集体荣誉感,不计较个人得失。

2)服从组织分工,能胜任所承担的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踏实肯干,有团结协作精神,在老师和同学之间起桥梁作用,在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办事公道,坚持原则,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作风民主,反映情况实事求是,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4.养成教育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1)本学年内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2)学年所修课程有重修现象;

4)有其他不适合评为“优秀学生干部”行为者。

 (三) 先进班集体

1.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有遵纪守法、积极上进、团结友爱、热爱集体、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2.班级学风优良,纪律严明。全班学生学习勤奋,成绩良好,参评学年学习成绩不及格率低于学院同年级平均不及格率。

3.班委、团支部团结协作,形成领导核心。学生干部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工作积极,起模范作用,并带领全班同学按时按质完成学校、各学院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加强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形成新经验。

4.全班同学创新意识强,积极参加科技学术活动、校园文化活动和专业技能训练并取得显著成绩,获奖人数(人次)较多。班级在实习、公益劳动、青年志愿者活动等方面都有突出表现,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富有特色,成绩突出。

5.根据有关规定,结合班级实际制订班级考勤办法、宿舍管理、教室管理等规章制度;班务公开,民主管理,按时召开班会,及时通报情况、传达信息;主动承担学校和各学院交给的各项任务,按时按量完成各项常规工作;日常工作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对突发事件苗头,能早发现,早汇报,处理及时恰当。

6.结合班级实际和专业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的工作,影响良好,并形成班级特色。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评为“先进班集体”:

1)班级成员理想信念不坚定,违反四项基本原则,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或其他邪教等非法组织,从事非法活动;

2)班级成员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3)不承担学校和各学院布置的工作任务;

4)在评比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5)班级成员养成教育成绩有不合格者;

6)其他经主管部门认定被取消评优资格的。

(四)退役复学学生先进个人

参照上述普通学生“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评选出退役复学学生 “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五、评选方法及程序

1.各学院成立由分管学生院长任组长,其他党政领导、团总支书记、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评选领导小组;各班成立由辅导员任组长,班委会、团支部主要干部、学生代表组成的初评小组。

2.各学院按指标拟推荐的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均由班级民主评议,初评小组讨论复议后交由所在各学院评选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团工作部,学团工作部将各相关部门和各学院推荐的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名单汇总后在全校范围公示5个工作,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六、评选要求

1.各学院推荐先进班集体需填写《齐鲁理工学院“先进班集体”登记表》一式三份,并提供2000字以上的班级事迹材料;推荐的学生先进个人需填写相关登记表一式三份。

2.各学院严格按分配指标评选推荐,不得超额推荐;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严格掌握标准,实事求是,宁缺勿滥,严禁弄虚作假,如在评选程序或评议、审议等过程中有营私舞弊行为,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各学院于12月23日15:00前将本单位推荐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单报送学团工作部。

为确保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相关单位及各学院务必按本通知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各类评审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齐鲁理工学院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登记表

  2.齐鲁理工学院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3.齐鲁理工学院2020-2021学年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齐鲁理工学院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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