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理工学院2017-2018学年大学生养成教育实施意见

    为全面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弘扬齐鲁文化,彰显学校办学特色,进一步巩固养成教育成果。现制定《齐鲁理工学院2017-2018学年大学生养成教育实施意见》。

一、养成教育实施原则

适应性原则。养成教育要遵循大学生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适应当代大学生和齐鲁理工学院学生特点,从日常的学习、生活具体行为抓起,因势利导,先易后难,有序推进;要充分发挥大学生自教、自律、自管作用,努力培养大学生养成教育的自主性和自觉性、实践性。在养成教育工作实践中,注重总结、反思、研究、升华,产生新思路,制定新措施,出台新办法,实现新深度,提高养成教育水平和工作成效。

结合性原则。养成教育与培养“齐鲁文化孕育下的理工生”这一办学特色相结合,与第一、第二课堂相结合,与学生的日常行为管理相结合,纳入人才培养方案。

整体性原则。养成教育按照“领导带头、教师示范、学生为主”的总体思路,全员参与、全面实施、整体推进;全体教职工要在养成教育活动中率先垂范、做好表率;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层层签订承诺书,层层组织实施,确保养成教育不断深入推进。要注重发挥群体效应,鼓励学院、班级、宿舍、学生相互监督、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相互促进;注意选树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实效性原则。养成教育要长期抓、抓长期,完善养成教育监督考核制度,健全养成教育约束和激励措施,建立养成教育长效机制,确保养成教育成效。要组织多层面多种形式的养成教育活动,打造精品活动品牌,营造浓厚的养成教育氛围,使养成教育在活动中逐步深化、优化、强化。

二、养成教育主要内容

结合学校养成教育实际,学校养成教育内容分为4类、16个项目。具体内容见附表。

三、养成教育组织实施

(一)领导机构

成立大学生养成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长:常翠鸣

副组长:陈月吉  魏希启

成员:学团工作部、教务处、各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团工作部,具体负责养成教育的组织实施。

(二)实施步骤与要求

养成教育按照“边宣传、边发动、边实施、边总结、边提高”的工作思路,压茬进行。具体时间安排:

5月29日-31日。(1)养成教育研究会明确每项养成教育具体行动和要求,制定考核办法。学生在1-6学期内,每学期达到养成教育基本考核标准的,可获得0.5学分的第二课堂学分,达不到考核标准的,从已获得的第二课堂学分中扣除0.5学分。学生在养成教育中表现优异,可奖励第二课堂学分,但每学年养成教育获得的第二课堂总学分不高于3学分。(2)学团工作部制定养成教育活动计划。

6月1日-5日。(1)各学院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养成教育工作计划。(2)向学生公布养成教育内容、考核办法、活动计划等相关文件,组织学生指导个人养成教育计划。

9月1日-次年6月15日。(1)学校、学院组织全面开始实施养成教育,开展相关教育活动。(2)相关部门、学院做好对学生养成教育考核。

 

 


 

 

 

 

 

                

 

                            齐鲁理工学院

                                                                                                                           2017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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