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生权益投诉事件处理制度

时间:2006-04-04 12:22点击:

 

第一章 总则
学生维权处理中心以“维护学生权益,服务广大学生,促进校园和谐”为宗旨,全心全意地维护全院学生的合法权益,目的在于促进学生、班级辅导员和各级组织合理有效沟通,提高大学生维权意识。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受理学生的权益投诉事件,有效地调整广大学生与学校各部门之间的权益争端,及时处理各种权益问题,让广大学生在校的合法权益能够很好的得到维护和保障,从而更好的服务学生,反馈学生的诉求,通过维权信息反馈打造高效立体维权体系。进一步完善投诉渠道,切实维护学生的全法权益,争创和谐、安全校园,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投诉管理制度
一.协调事件范围:
第一条:寝室内出现的严重影响到同学们的生活住宿环境与学习质量的问题,向楼管处反应后长期未得到解决的问题;
第二条:校园内出现的如秩序、安全等严重影响到学生的学习、活动的问题;
第三条:对学院的各项设施或制度有严重不满或合理化的建议 与意见;
第四条:对学院食堂餐饮问题有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第五条:出行安全问题等均可向本部投诉;
第六条:平等接受教育权益,对教学设施设备的使用和了解等;
第七条:学生对各种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及缴费情况有质疑等;
第八条:侵犯学生的基本权利的情况;
第九条:有关平等、公平等且投诉明确的权益问题。
二.下列投诉情况不予受理:
第一条:不符合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款的问题;
第二条:以个人能力能够解决的侵权事件;
第三条:投诉人没有证据证明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投诉情况;
第四条:学生个人私下纠纷等;
第五条:不是发生在校内的侵权事件。
三.处理投诉的原则:
第一条:坚持合法、合校规原则;
第二条:坚持从学生中来,到学生中去的理念;
第三条:坚持维护校园稳定,一切从学生的基本利益出发;
第四条:坚持一切以客观事实为基础,以实践调查为基本点开展工作;
第五条:坚持保密原则;
第六条:坚持热情、真诚、无偿处理的态度;
第七条:坚持谦逊、谨慎的态度,并和投诉人保持联系。
四.投诉处理流程:
第一条:接受学生的投诉、详细登记权益记录单;
第二条:合理跟进、了解投诉问题的真实情况;
第三条: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措施来整理投诉事件,受理建档并告知相关部门,客观、慎重给予沟通协商处理;
第四条:不论处理结果如何,及时向投诉人联系,并告知处理过程及原因,由学生权益部存档;
第五条:每月15日及30日将前期处理权益事件结果以半月刊的形式公布。
第三章  投诉途径
第一条:投诉箱投诉(地址:学生维权投诉箱);
第二条:电子投诉专用信箱(地址:xtxyxsc@126.com);
第三条:口头反映情况(学生群中若有认识学生权益部成员的,可直接向当天的值班人员反映,由该值班人员将问题上报后讨论处理。
第四章  处理周期
第一条:学生维权处理中心于每周一、周四打开投诉箱和查看电子投诉邮箱收集投诉信息;
第二条:在收到投诉信息之后,本中心将于一周给予解决;
第三条:本中心每半月(15日、30日)会制作一次信息反馈公示板,放在教学楼大厅;
第四条:如果因一些特殊情况,未能很圆满的按照同学们的意愿解决的问题,本中心将会在半月信息反馈栏上写明原因与相关情况。
第五章  附则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杏坛学院学生处所有。如与学生处总章程发生冲突,以学生处总章程为最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