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齐鲁理工学院摄影摄像申请表
[通知公告] 2018-04-03 / 11:47
温馨提示:
1、拍摄申请需提前三天提出,一般只对全校性或各部门活动提供摄影摄像,其他需要宣传部协助拍摄的需报请董事长或张庚灵校长批示。
2、没有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和学校分管领导签字的申请单不予受理
3、请各部门在活动摄像当天或第二天领取活动的摄影摄像资料
4、视频资源的编辑一般需要的时间较长,请各部门提前 7 天填写相关表格
5、重大活动或精品课程的拍摄与制作必须提前7天填写《视频编辑申请表》,并与相关工作人员协商完成时间。
6、为使学校的摄影摄像工作管理标准化,请各部门积极配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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